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发生后,为了避免核辐射通过食品渠道对我国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对日本食品进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公告要求,我国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因此,产自该10个都县的食品不得进境。 2020年11月30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日本发生1起家禽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目前疫情已经迅速扩散到了18个县,占到日本一级行政区总数的约三分之一,是有记录以来扩散范围最广的一次。 海关总署2020年12月3日发布《关于防止日本和韩国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的警示通报》中规定: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日本和韩国的禽类及其相关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