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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可能被排除在邮政快递业之外

在中国邮政今年1月全面实现政企分开之后,邮政法的修改工作也在继续推进。《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信息产业部连同国家邮政管理局,以及13家邮政和非邮政企业在北京再度召开座谈会,讨论关于邮政法的修改工作。最新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即“5月24日稿”中,对于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在内的众多企业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依然“待研究”。此外,“5月24日稿”明确规定外资不得从事国内信件递送。据了解,此次参与讨论的人士主要包括EMS、中外运集团、宅急送、申通快递、圆通快递等13家邮政、非邮政企业的代表。此前,四大国际快递巨头都已经先后涉足国内快递业务,而商业信函往往也是国内快递的内容,因此此项规定可能会对外资在华从事国内速递业务产生影响。对此,四大国际快递公司的代表提出,希望能让国内客户有更多的选择权,放开国内快递的商务市场。而上述邮政内部人士表示,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的确没有向外资开放国内信函的有关政策。按照目前的政策,外资只能在中国从事进出境的非私人信函业务,且需要到邮政监管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在这次座谈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副司长董超洁透露,邮政法讨论稿会尽快完善,之后的程序就是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审议,届时还将举行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