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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税处、保税区海关、价格信息处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日期: 2007-06-15

关税处结合《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意见》的14条措施,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一是继续大力推动综合治税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二是将自身工作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完善关税职能服务,为业务现场和企业提供高质量关税政策职能服务。三是与市经委、发改委、商务委等部门,以及开发区、保税区管委会等区域管理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经济发展动态,使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措施。四是增强创新意识,结合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推进涉外经济体制创新”的工作要求,推进海关纳税人制度的进一步形成。五是进一步强化、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窗口减免税审批服务的质量。

保税区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采取8项措施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一是拓展保税物流园区物流功能,积极与港务部门、管委会及职能处室联系配合,助推园区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和转口贸易等国际现代服务业发展。二是推动保税物流园区和港区联动发展,使物流园区成为港区重要的后方堆场,发展园区的国际拆拼箱功能。三是扩展行政卡口功能,发挥区域整体功能优势,推动物流园区简单加工功能的发展,为区域整合打下基础。四是加快保税区(空港)开通通关业务步伐,6月底前开通通关业务;同时紧跟空客A320项目进度,制定详细监管解决方案,提供优质“贴身”服务,保证“空客”事务不过夜。五是配合总关加紧研究“综合保税区”监管模式,根据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实践经验,结合空客A320项目特点,提出“综合保税区”监管需求。六是继续加快保税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加快系统开发步伐,细化业务要求,求证参数设置合理性,预留发展变量,力争在年内投入使用;同时先期对目前通关流程进行改革,出台更为便捷的监管措施,以适应第三方物流迅猛发展的形势需要。七是扩大特殊经济区域间货物直通试点,制定“两区三方”间货物流通办法,使区内外货物往来更加便捷。八是紧密贴近地方,深度融入区域发展;在保持与管委会各部门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继续配合地方做好招商和企业服务工作,坚持对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价格信息处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自身特点提出4项措施:一是借助总署外脑优势,密切与环渤海地区兄弟海关的配合,实现资料共享,促进区域通关。二是进一步发挥审价职能作用。加强价格监控,重点打击行业性低瞒报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守法企业的权益;加大对天津口岸重点税源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价格预申报和通关后价格核查的比例,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进一步加强对通关现场的职能指导与服务,加大对现场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市场和行业调研等方式,广泛采集价格资料,为通关现场提供更全面准确及时的价格信息。三是继续对汽车等重点商品加大调研力度,积极研究新产业模式下进口汽车的价格认定问题,确保进口汽车在天津口岸的顺利通关和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四是在审价各个环节中坚持依法行政,统一执法尺度并做到透明公开,在执法中把握好把关与服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