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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全面推广“汇总征税”新模式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自7月27日起,海关全面推行“汇总征税”的税收征管新模式。自2013年10月海关开始实施汇总征税改革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参与试点海关28个,企业81家,汇总征税150亿元,涉及报关单6.4万票,取得明显成效。“汇总征税是海关主动应对外贸形势,以改革促发展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高瑞峰在周一海关总署的吹风会上表示。“我很早就开始关注这项政策,一得到宁波海关将开展试点的消息,我们公司立刻着手准备资料申请汇总征税的资格。”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关务管理师王小红表示,“保守估计,这一征税模式每月将为我们公司减少3100万元的资金占用,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一定要为海关的这项服务点赞!”

    灵活税制帮助企业开源节流

    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汇总征税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是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在试点口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可先行提取货物,并在办结海关验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向现场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最晚可以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缴付税款手续,从而在有效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帮助企业开源节流。

    以沈阳海关辖区内的一家外国著名品牌在华合资企业为例,该企业每周有多批货物申报进口。传统征管模式下,每票进口货物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逐票纳税后提取,企业每周需预测下一周的待缴税款,合理安排资金周转,以避免税款筹措计划不落实、延迟提取货物,以及产生欠税等情况。实施汇总征税试点后,沈阳海关主动协助企业在汇总征税模式下,按月结算应缴税款并集中支付,企业财务付税计划资金准确性提高到100%,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

    提高通关效率简化申请手续

    试点海关的情况表明,汇总征税有效缓解了逐票征税与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引导企业在自律、规范申报的基础上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提升通关效率,深受企业欢迎。

    以试点海关宁波为例,不仅企业的资金压力得到了缓解,而且因为单票报关单少了税费打印、银行柜台缴税这些环节,通关流程也愈发简洁,从递交单证到放行最快只需要花费10分钟。对于报关企业来说,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也使之收获颇多,据估算,平均一票报关单的处理时间缩短了将近2个小时,报关企业的人力成本也能有所下降。沈阳参加试点企业的通关时效提高了70%。

    汇总征税全面推广后,企业申请手续也得到了简化。据悉,拟实行汇总征税的企业向属地直属海关申请通过后,即可在全国所有口岸海关汇总征税。向属地直属海关提交的总担保形式包括保证金和保函,保函受益人可根据企业业务需要选择多个直属海关。即汇总征税总担保由海关备案后,可在全国海关通用。

    另外,海关已开发专用的汇总征税作业系统,实现担保额度的智能化管理,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企业进口申报时,总担保帐号自动扣减应缴税额;缴税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文章来源:国际商报)